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編辦等9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組通字﹝2013﹞1號)文件有關精神,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我縣鎮政府下屬事業崗位面向我縣省聘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10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范圍
廬江縣范圍內在崗省聘大學生村官。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招聘計劃:共10名。信息源:免費招聘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招聘崗位:鎮政府下屬事業崗位,具體工作崗位公示時一并公布。
三、招聘條件信息源:免費人才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1、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我縣范圍內目前在崗且滿1個聘期及以上,聘期考核等次為稱職及以上的省聘大學生村官。計算日期截止到公告發布之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近2年來受到公安機關治安處罰的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自主擇崗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張、鎮黨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要注明其基本情況、參加工作時間、現工作崗位、聘期考核情況及“同意報考”字樣等),填寫《2016年廬江縣鎮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報名資格審查表》。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聯合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考試前發給《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經復審查實與選調條件規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時間:2016年8月1日一天,逾期不予報名。
報名地點:廬江縣人社局事業科(文昌路66號305室)。
收費標準: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即辦理繳費手續。考試費用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用每人每科45元。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實績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時政等常識、村級實務和寫作等,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時間為120分鐘。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不指定任何教材。
筆試時間:2016年8月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為準。
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8月5日上午8:00-11:30,到廬江縣人社局事業科領取《筆試準考證》。
2、實績評定
根據招聘計劃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實績評定的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人選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實績評定人選。
成立大學生村官實績評定組,對照《2016年廬江縣大學生村官實績評分審核表》,依據資格審查時報名者提供的相關材料,對大學生村官任職年限、任職經歷、表彰獎勵、年度考核、學歷學位等情況進行審查評定,進行綜合評分。
實績評定計分在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統計,經大學生村官本人和計分人員、監督員簽字確認后有效,并將計分情況在縣先鋒網、縣人社局網站公示3天。
(三)體檢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實績評定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的對象(若出現成績并列的,依次按照任職年限分、任職經歷分、表彰獎勵分、年度考核分、學歷學位分高低決定取舍)。
1、體檢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聯合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以及《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執行。考生須按要求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可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除外),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大學生村官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情況,并對考察人選進一步進行資格復審,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聯合組織實施。
3、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則按實績評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四)公示
根據招聘規定的要求和應聘者的實績評定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統一在縣先鋒網、縣人社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五)自主擇崗及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確定為自主擇崗及聘用人選。由本人按照實績評定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自主擇崗。自主擇崗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進行,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經批準后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為擇崗。對不按時參加擇崗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按實績評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等額遞補,遞補考生均實行從高分到低分自主擇崗。
自主擇崗結束后即組織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被確定聘用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如一周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單位崗位分配或報到后不按時上崗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辦理入編手續,與所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聘期限為3年,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經考察不能勝任崗位者,不再簽訂聘用合同,終止聘用關系。
五、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咨詢電話: 0551—87313811(縣選聘辦)
0551—87312016(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 0551-87322176(縣紀委信訪室)
原標題:合肥市廬江縣2016年面向全縣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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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廬江鎮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報名資格審查表.docx
中共廬江縣委組織部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28日
信息源:免費發布招聘信息_www.rcxx.com_免費招聘網
